ICH Q3D的更新ICH指導委員會于2009年10月批準了Q3D:金屬雜質課題。這一新指導原則建議對于藥品中的金屬雜質進行定性和定量限制提供政策。ICHQ3A指導原則將雜質分為有機雜質、無機雜質和殘留溶劑。Q3A和Q3B主要針對有機雜質。Q3C主要針對殘留溶劑。Q3D對無機雜質中的金屬提出分類要求。2018年1月1日起,元素雜質標準變更對化藥的檢測尤為重要。藥品中的金屬污染(元素雜質)來源多樣,既可能是在合成過程中添加,也可能以污染物形式存在(例如通過與加工設備的相互作用或存在于藥品的組分中)...